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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, 2024 23:59:33 GMT -7
封闭式补充养老金制度所珍视的概念:1)社会保障合同的存在,在私法的微观体系中被称为监管,在处罚下必须遵守该合同福利计划不平衡;2)福利通过资本化提供资金,其中准备金多年来积累以支付合同约定的福利。 还是在 2014 年,第二部分在 Luis Felipe Salomão 部长报告的 REsp n° 1.345.326/RS 中对补充养老金制度的另一个标志性问题进行了判断,其中突出 WhatsApp 号码数据 了执行精算性质的专家证据的必要性,在行动中在要求审查社会保障福利时,有必要证明福利计划的财务和精算平衡,这是此类索赔的"有利因素" 。 年,第二部分在对 Luis Felipe Salomão 部长报告的 REsp n° 1.536.786/MG 进行评审时,平息了该问题并巩固了 CDC 不适用于封闭式补充养老金实体 (EFPC) 的理解。 随后,这种理解导致 STJ 摘要中第 321 号声明的取消和第 563 号声明的编辑,最终在该法院确立了这样的论点:《消费者保护法》仅适用于开放式补充养老金实体,“不适用”。影响与封闭实体签订的社会保障合同”。 还是在 2015 年,STJ 第 2 部分在评判 REsp n° 1.248.975/ES 时,由部长 Raul Araújo 报告,考虑到私法类别之间臭名昭著的分歧,该上诉的重复性被合议庭撤回。在这个主题中,他进入了一个司法部门此前鲜为人知或几乎一无所知的领域——补充养老金中所谓的“子群体”现象。 当在同一福利计划内,一组参与者和受益人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,但与同一计划的另一组参与者和受益人不同时,就会出现这种现象。因此,例如,当一项福利计划是多方发起的,即有多个发起公司时,通常将该计划划分为子群体或基金,将每个群体的会计权利和义务分开参与者的数量,链接到不同的赞助商。 在上述 REsp No. 1,248,975/ES 所涵盖的具体案例中,福利计划有两个子质量,因为它是由两家不同的公司赞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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